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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台北市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即日起至111年7月20日(星期三)前受理申請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體育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30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及本局111年1月21日「110學年度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全國單項運動競賽申請項目研修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符合資格者請提供

(一)戶籍證明:公私(國)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選手」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以利初審作業,未附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資料者,不予以審查。

(二)賽事成績證明110學年度第2學期(自111年2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三)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8所以上學校、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

三、考量獎勵金發放之精神為獎勵本市績優運動選手、教練及學校,各核定盃賽皆以核定最優級組(甲組)為原則,另全國單項運動競賽之核定賽事並依據教育部公告之升學指定盃賽進行修訂,惟部分全國單項運動競賽辦理之組別非最優級組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恐與獎勵金發放精神有違,將自111學年度起不予核定。

四、請符合申請資格之選手於111年7月20日(星期三)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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