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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市111年度傑出市民遴選作業於111年7月31日前受理推 薦,惠請協助轉知所轄財團法人、社團(協會)、基金 會、社區及里辦公處等機構踴躍推薦參加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資料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86
公告內容

本市市民品德操守良好,最近3年內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由個人或機關團體推薦參與傑出市民遴選:

 

(一)發明或著作,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定,對本市市政建設確有重大貢獻者。

 

(二)對本市市政興革提出具體建議或改進措施,經本府採納辦理,有重大具體績效者。

 

(三)積極參與推展社會公益活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貢獻者。

 

(四)對國民外交具有重大績效者。

 

(五)具有其他特殊優良事蹟,足堪社會表率者。

 

本市市民具上開事蹟者,得依規定由個人或機關團體詳細填具推薦表一式11份連同相關佐證資料,送本府民政局進行審查及遴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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