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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年宏願典範運動教練獎實施要點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體育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75
公告內容

一、實施要點內容簡述如下:

申請資格:宏願獎除外,餘獎項需符合下列資格:
1、實際指導學校運動選手訓練工作。2、凡服務於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之教師或運動教練,最近10年擔任教練工作達6年以上。3、品德優良、具訓練熱忱、精進專項相關知能、因材施教、與選手良性溝通、提供建設性建議,指導選手3年內參加全國性賽事成績優異、指導選手畢業後升學持續接受訓練及參賽。
(三)獎項:
1、績優訓練獎:為選手建立健康訓練環境,指導選手競技成績優異、持續升學接受訓練並參加全國性或國際運動競賽、參加該會或其他機關(團體)主辦之運動相關講習、座談及實務進修者。
2、運動科學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含)以上者,且選手接受訓練後,有效提升競技成績、降低運動傷害等相關事蹟及成效者。
(1)教練自行運用運動科學相關知識與器材從事訓練。
(2)選手訓練計畫納入運動科學相關輔助。
(3)結合運動科學團隊,協助選手訓練。
(4)其他符合運動科學精神之策略訓練選手。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9月17日止。
(五)申請方式為線上申請(逾期不受理),報名網址:https://twnsdpa.org.tw/apply-form/。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體育運動發展促進基金會
洪小姐(02-2321-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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