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培訓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18日(星期二)止。
(二)參訓對象:
1、臺灣手語教師培訓班:
(1)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 現職正式教師,並經學校薦派者。
(2)本市立啟聰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及持有教師證之 代理教師,並經學校薦派者。
2、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班:年滿20歲者,具 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1)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 時以上者。
(2)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 導覽人員,服務合計72小時以上者。
(3)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或曾 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及導 覽人員,前兩項教學與服務時數總計共達72小時以 上者。
(4)手語翻譯丙級或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者。
(5)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 格者。
(6)具備臺灣手語基本能力,對於手語教學具有濃厚興 趣者。
臺灣手語能力精進研習班:
本市立啟聰學校未持有教 師證之代理教師及職員工(包含職員工、工友、教師 及特教學生助理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並經 學校薦派者。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張秀文組 長,電話:02-2592-4446轉604(信箱:2088@tmd.tp.edu.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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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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