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55703125號函辦理。
二、考量教育現場持續累積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問題之處遇 經驗,為提供學校及第一線教育人員更具體、適切且可操 作之實務依循,該署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及教育現場 實務工作者研編旨揭參考指引,並持續從人力配置、專業 支持、支持環境及跨系統資源等面向充實相關支持措施。
三、請貴校將旨揭參考指引轉化為可實際操作之校本支持及緊 急應變機制,並督導學校落實演練,使校內人員熟悉求 援、撤離、支援及相關分工。
四、針對具較高支持需求之學生,請貴校落實個別化支持、轉銜及必要資訊交接,於轉銜時即應確保相關特教支持資源 同步銜接,統籌調派或提早配置所需人力並建立代理支援 制度,寒暑假輔導期間及開學前應完成所需人力核定、聘 任及資源到位,確保服務不中斷。
五、檢附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問題教學現場處遇參考指引及 簡要版各1份。
{{ $t('FEZ012') }}
{{ $t('keywords')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11-06|
{{ $t('FEZ00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