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
(一) 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八條。
(二)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三) 114年度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推展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四) 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114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 聚焦於校內家庭間之交流,並發展學校特色與校內支持團體。引導各學校身心障礙者家庭間之交流,並向外發覺校際及社會資源。
(二) 推動學校家庭教育委員會結合學生家長會,辦理家長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之課程或活動,提供學生家長親職教育,強化家庭教育效能。
(三) 發展教師專業職能,培養諮商輔導及溝通技巧,促進親師關係與合作,鼓勵教師成為親子溝通與教育的一環。
(四) 整合學校家庭教育資源,鼓勵校際合作、資源共享,建構學校家庭教育網絡課程平台。
三、辦理內容
(一) 辦理時間: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09:00-11:50
(二) 講座主題:身心障礙成年監護與輔助宣告
(三) 講師:楊松錦社工
(四)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特殊教育教師
(五) 辦理地點:臺北特殊教育學校3樓會議室(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
(六) 參加人數:100人為原則
(七) 報名方式:
1. 報名日期:請於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前報名
2.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gpaEMkfjdrUuaXMT7
3. 報名成功後,承辦單位後續將以E-mail 通知錄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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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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