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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4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 (重讀)申請作業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2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
申請及審查原則辦理。
二、前揭申請及審查原則已公告本市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申請
作業時序如下,請協助公告周知,俾相關需求之學生家長
知悉:
(一)申請: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評估學生本人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意願代為向學校申請,請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前,備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所屬設籍學校註冊組申請。
(二)特教組於114年4月23日(星期三)前,完成學生資料蒐集,請依據申請及審查原則「四、申請作業程序及應備資料」項下(二)應備文件,檢視學生資料是否完備,並進行初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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