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特定體育團體所轄各級運動教練、運動裁判證其專業 進修時數111年、112年不受每年至少6小時限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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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5 月 23 日 |
發佈單位 | 體育組 |
公告類別 | 一般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04 |
公告內容 | 一、依教育部113年5月13日臺教授體字第1130019685B號函辦理。 三、受疫情嚴重情形不穩定因素影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2年5月1日始宣布解編,在111年及112年未解封期間,許多持有教練(裁判)證照者因特定體育團體開設課程規劃之不確定性或宣傳不足,未能於111年、112年完成每年至少6小時專業進修課程,致無法依規定展延證照效期,影響持證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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