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提醒您現已全面禁止電子煙,合法吸菸年齡提高至二十歲,並擴大禁菸場所至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60 公告內容 [w300xh60cm](R).png” show_title=0] 相關附件 【2025-06-23】114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評選活動,歡迎師生踴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