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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提醒您現已全面禁止電子煙,合法吸菸年齡提高至二十歲,並擴大禁菸場所至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60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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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型菸品禁攜入國境-宣導單張
  • 別讓電子煙成為口袋裡的蜂炮
  • 電子煙不應做為戒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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