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公務員將自有房屋出租並收取租金,是 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一案 發佈日期 2021 年 3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534 公告內容 如附件 相關附件 0325 0325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0325.pdf94.2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0325.pdf 【2021-03-25】110年3月15日修正發布之公務 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修正條文、總 ... 【2021-03-24】本市2021年機關達人大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