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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 112 學年度 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 鑑定計畫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21
公告內容

壹、依 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十二條。 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三條。
貳、目 的:提供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身心發展與適齡兒童相當之未足齡兒童 提早進入國民小學接受適性教育的機會。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諮詢單位: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 臺北市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民小學、臺北市南港區胡適國民小學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 肆、實施對象:設籍本市且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 1 人共同設籍,年滿 5 足歲(民國 106 年 9 月 2 日至 107 年 9 月 1 日出生),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 級學童相當者。
伍、實施方式
一、申請方式: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戶籍證件(戶口名簿或 3 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 本)、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表件至各行政區承辦學校特教組辦理報名手續。
二、辦理程序:家長或監護人完成報名手續後,經初選評量達通過標準者由各行政 區承辦學校通知複選評量事宜,經複選評量達通過標準者送本市特殊教育學生 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審議核定後,核發「提早入學資格證明 書」(複選評量暨鑑定結果通知書),並於下列網站公告審議通過名單。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http://www.doe.gov.taipei/ (二)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http://trcgt.tp.edu.tw/ (三)各行政區承辦學校網站。
三、辦理原則及重要規定
(一)為避免提早入學造成兒童日後適應困難,請家長及幼兒園教師仔細閱讀「給 家長的一封信」 (附件 1)及「給幼兒園教師的一封信」(附件 2),並參考「學 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之特質,確認孩子是否適合提早入學。
陸、鑑定計畫公告及報名表發售 一、鑑定計畫公告:111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一)公告於下列網站供下載。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http://www.doe.gov.taipei/ (二)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http://trcgt.tp.edu.tw/ (三)各行政區承辦學校網站。
二、鑑定計畫、報名表及檢核表發售 (一)時間:自 112 年 1 月 9 日(星期一)至 112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 ,上班日 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予受理。 (二)地點:各行政區承辦學校警衛室或輔導室。 (三)鑑定計畫、報名表及檢核表相關表件,每份工本費 20 元整。
柒、報名方式
一、初選報名
(一)報名時間:112 年 2 月 16 日(星期四)至 112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上 午 8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各行政區承辦學校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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