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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099
公告內容

一、依「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
法」辦理。
二、請學校配合旨揭鑑定工作報名、轉介及宣導相關事宜,說
明如下:
(一)報名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學生及家長於112年10月11日(星
期三)凌晨12:00起至10月17日(星期二)中午12時
止,至「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系統」(https://www.gtide.tp.edu.tw)完成線上報
名資料填寫。
2、經確認無誤後,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觀察推薦表及
相關報名表件,由家長或監護人檢核簽名後,於112年
10月11日(星期三)至10月17日(星期二)上班日之
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繳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學校
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始完成報名程序。
3、家長倘有相關硬體需求或操作疑義,得逕洽所屬學校
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協助。
(二)轉介
1、未設資優班學校,請於受理校內學生報名後,轉介至
所屬行政區設有資優班學校。
2、額滿學校設有資優班者,仍應受理鄰近學校轉介學生
報名。
3、就讀私立學校、大學區學校之學生得選擇轉介至私
校、大學區學校所在行政區或戶籍所在行政區設有資
優班學校。
4、北投區明德國小學區榮華里學生,得就近轉介至士林
區士東國小。
5、其餘各校因就近轉介而擬跨行政區報名者,請於112年
10月13日(星期五)前,檢附學生戶口名簿及報名表
影本,函報本局,經本局同意後始得辦理。
(三)各校受理安置年級一覽表請參閱計畫第4頁,並請依安置
年級一覽表受理報名、辦理轉介及鑑定安置相關作業。
(例:松山區設有資優班學校提供三年級安置,松山區
內之學校應受理112學年度就讀二年級學生報名;中山區
設有資優班學校提供三、五年級安置,中山區內之學校
則受理112學年度二、四年級學生報名)

三、通過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其
安置輔導方式如下:
(一)三年級
1、就讀設有資優班學校者,一律安置該校分散式資優資
源班。
2、就讀未設資優班學校者,得就「分散式資優資源
班」、「特殊教育方案」(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
資優方案)擇一辦理。
(二)五年級:一律安置受理轉介鑑定學校之分散式資優資源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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