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本市111年度傑出市民遴選作業於111年7月31日前受理推 薦,惠請協助轉知所轄財團法人、社團(協會)、基金 會、社區及里辦公處等機構踴躍推薦參加 |
---|---|
發佈日期 | 2022 年 6 月 28 日 |
發佈單位 | 資料組 |
公告類別 | 一般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92 |
公告內容 | 本市市民品德操守良好,最近3年內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由個人或機關團體推薦參與傑出市民遴選:
(一)發明或著作,經相關主管機關核定,對本市市政建設確有重大貢獻者。
(二)對本市市政興革提出具體建議或改進措施,經本府採納辦理,有重大具體績效者。
(三)積極參與推展社會公益活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貢獻者。
(四)對國民外交具有重大績效者。
(五)具有其他特殊優良事蹟,足堪社會表率者。
本市市民具上開事蹟者,得依規定由個人或機關團體詳細填具推薦表一式11份連同相關佐證資料,送本府民政局進行審查及遴選作業。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