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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第2學期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家庭親職教育專業諮詢服務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92
公告內容

實施期間: 112 年 2 月 至 1 1 2 年 6 月
陸、服務 對象: 就讀 本市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經鑑輔會鑑定為確認或疑似特教學生 之 學校 家
長、 特教老師或相關人員 。

實施方式:
一、服務地點:臺北市芳和 實驗 中學 一棟一樓東區特教資源中心小會議室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70 號 。
二、 服務內容:
(一) 聘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胡心慈教授 及邱春瑜教授 提供特教生家
長 有關教育安置、親師合作、生涯規劃、家庭衛教、健康宣導 及 提供 學校特
教老師有關身心障礙學生親職教育與親師溝通之諮詢服務。
(二) 每次諮詢以 50 分鐘為原則, 每次諮詢服務最多可接受與個案相關人員 4 人同時
到場,並請於申請表中註明相關人員身分資訊。
三、申請 程序 當家長有諮詢需求、學校特教組評估家長有諮詢需求,或特教老師有親
職教育、親師溝通相關議題需要諮詢 時, 請 依下列流程進行預約。
(一) 請至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首頁 http://www.terc.tp.edu.tw/index.php 的「情緒行
為專業支援」區塊內項目(須以學校帳密進行登入),進行諮詢服務申請。
(二) 請填寫線上申請表、勾選欲預約的服務場次,並上傳申請本諮詢所須附之「學
生家庭 系統 圖」及「家庭狀況簡述」 等相關資料 以上 資料 未限定表單,請合
併在 A4 單頁篇幅為宜,並以 PDF 上傳 )。
(三) 線上申請後,請即時列印 申請表, 並在申請後 3 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回傳
經核章後的申請表(請回傳至 tercrep@ws.terc.tp.edu.tw )。
(四) 中心確認申請需求
1. 中心 確認申請概況及期待是否符合服務目的 。
2. 確認受理服務後,中心會以 Email 寄出「受理回 條」至特教組聯絡信箱。
3. 申請資料未齊備者,請於接獲補件通知後 2 日內 不含假日 補齊,方得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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