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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 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期程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一般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52
公告內容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
規定辦理。
二、依據上開條例第5條規定略以,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
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
先予敘明。
三、本市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方式可參閱「臺北市實

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網」網址:https://teecid.tp.
edu.tw/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https://
tpnee.tp.edu.tw/。
四、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惠請各校將計畫及申請表
件公告周知,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
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
113年4月1日(星期一)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完成
線上註冊與申請,並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並於113年4
月30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將「申請表」、「家長需求
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公立
小學),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
五、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後,成立專案小
組,於113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召開校內會議,就各申
請案件提供建議。會後由學校填寫「個人申請案件建議表
(含會議紀錄)」、「計畫送審案件統計表」及「計畫申
請初審檢核表」,核章後於113年5月14日(星期二)前函
報本局,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六、其它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倘有疑問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
新發展中心温老師,電話:(02)25626550分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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