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天母國小學校午餐退費辦理要點
壹、依據:
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學務處衛生組
二、協辦:總務處出納組及會計室。
参、適用對象:凡以付費方式參加本校午餐之學生。
肆、申請原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均得依程序申請停餐退費。
一、請病假上課日連續達五天以上(不含六日)並附上相關證明,於請假結束一週內
申請。
二、轉學、休學或請事假連續請假五天以上,並且於事假日一週前提出申請。
三、個人因素不續訂餐(全學期繳費者),須為申請後第二天方能退費。
四、學年性、班級性活動或團隊代表對外活動等,並於二週前提出申請。
五、其他突發或不可抗力因素(如遇天然災害全校停課、防疫規定全班停課…等)。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09|
{{ $t('FEZ005') }} 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