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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民小學

營養午餐專區

臺北市天母國小學校午餐退費辦理要點

{{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天母國小學校午餐退費辦理要點
壹、依據:

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學務處衛生組

    二、協辦:總務處出納組及會計室。

参、適用對象:凡以付費方式參加本校午餐之學生。

肆、申請原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均得依程序申請停餐退費。

    一、請病假上課日連續達五天以上(不含六日)並附上相關證明,於請假結束一週內

        申請

二、轉學、休學或請事假連續請假五天以上,並且於事假日一週前提出申請。

三、個人因素不續訂餐(全學期繳費者),須為申請後第二天方能退費

四、學年性、班級性活動或團隊代表對外活動等,並於二週前提出申請

    五、其他突發或不可抗力因素(如遇天然災害全校停課、防疫規定全班停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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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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