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家長您好:
寒假期間如需辦理轉學相關手續(轉出或轉入),請於1/30(一)~2/10(五)上午08:30~12:00至教務處辦理,並於辦理前請先打電話至教務處註冊組預約辦理時間,感謝您的配合,謝謝!
★轉出入辦理流程:
家長辦理學生轉學注意事項及應帶證件:
一、請家長依公文規定於辦理轉學時,父母雙方須親自到場並繳驗身分證件及簽名。
1.依中華民國 110 年 9 月 11 日基府教學參字第 1100243645 號函辦理。
2.辦理本校學生轉、入學時,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查驗戶口名簿,確認學生確因家庭戶口遷移。
(二)學生家長雙方(或監護人)須親自到場辦理,繳驗身分證件,並於申請書(含轉入及轉出)簽名;若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者,須出具委託書,委託書亦可現場填寫,但需加蓋未到場者之戳章(印章)。
二、辦理轉入手續應帶證件:
1. 戶口名簿正本(學生戶籍要遷入本校學區,若提供戶籍謄本,則申請日期須為三個月內且詳細記事)。
2. 原就讀學校之轉出證明書。
3. 雙方家長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三、辦理轉出手續應帶證件及流程:
1.戶口名簿正本(學生戶籍要遷出本校學區,若提供戶籍謄本,則申請日期須為三個月內且詳細記事)。
2.雙方家長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3.學生家長攜帶轉學證明書、回報單、戶口名簿,及相關證件前往新轉入學校辦理學生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