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09學年度星光班兒童才藝發表會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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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 月 13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競賽資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1,293 |
公告內容 | (一)參演對象:本校三至六年級學生,個人擁有音樂、舞蹈或其他特殊才藝之學生,務必通過本校評審團隊選拔評選後,優秀入選者將安排於兒童月慶祝活動發表演出;除伴奏外,均需為天母國小在校生。 (二)表演內容:歌唱、樂器演奏、舞蹈、說唱藝術等,節目長度以2-3分鐘以內為限。 (三)表演地點:本校活動中心四樓。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分為團體組(除伴奏外,主要表演者皆須為本校學生;可跨班組團;15人為上限)與個人組,請在2/19日(週五)至3/5.日(週五)放學前,填妥報名表後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表演時所需要的背景音樂檔(一律交MP3格式電子檔,勿交CD光碟片),請於3/8日(週一)放學前,交至學務處訓育組翠玲老師。 (五)評選日期: 1.甄選時間:預定3/15(一)、3/16(二)中午12:40~13:20 2.將依報名人數彈性調整評選流程,詳細順序另行公佈於本校網站,並予以通知 3.甄選錄取結果將公佈於學務處旁穿堂及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六)評選地點:活動中心1樓視聽中心 (七)評審標準: 1.儀態臺風15%;2.創意內容30%;3.整體完成度15%;4.專業技術40%。 2.如遇同項目同分之表演節目,錄取比序為:未曾參加107學年度、106學年度之表演者優先 →團體節目→年級較高者→年級較低→個人節目。 (八)綵排時間:(暫定)
(不演奏,只試音樂CD和走位練習調整麥克風,請穿著表演當天服裝審查)。 (九)預定正式發表時間:110年3月30日(二)第二、三節 (表演內容30分鐘,共2場,單場節目數量為6~8個,視實際甄選情況再與調整) (詳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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