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天母國小『個人』學童午餐退費申請原則 臺北市天母國小『個人』學童午餐退費申請原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均得依程序申請停餐退費。 一、請病假上課日連續達五天以上(不含六日)並附上相關證明,於請假結束一週內申請。 二、轉學、休學或請事假連續請假五天以上,並且於一週前提出申請。 三、個人因素不續訂餐(全學期繳費者)。 『個人』學童午餐退費申請表1130415版 『個人』學童午餐退費申請表1130415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個人』學童午餐退費申請表1130415版.docx28.1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個人』學童午餐退費申請表1130415版.docx ( 目前尚無相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