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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天母國小『個人』學童午餐退費申請原則

臺北市天母國小『個人』學童午餐退費申請原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均得依程序申請停餐退費。
一、請病假上課日連續達五天以上(不含六日)並附上相關證明,於請假結束一週內申請。
二、轉學、休學或請事假連續請假五天以上,並且於一週前提出申請。
三、個人因素不續訂餐(全學期繳費者)。

  • 『個人』學童午餐退費申請表1130415版
  • ( 目前尚無相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