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好
(三)收退費標準及方式:
1.標準:
學生及教職員工每餐均以 70元計。
2.收費方式:
(1)低年級每週在校用餐一天(週二),中年級三天(週一、二、四),高年級四天(週一、二、四、五),學生午餐費以一學期在校用餐天數核計後,列入三聯單內繳納。
(2)學生在學期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訂餐者,逕向班級老師提出申請訂餐並繳費後
可於隔2天供餐。特殊原因(例如:家庭突遭變故或其他特殊狀況等)
3.退費方式:
學生在學期中如有特殊原因需退餐者,逕向班級老師提出申請退餐並填妥退費申
請表後,可於隔2天停餐。特殊原因(例如:家庭突遭變故或其他特殊狀況等)
詳如: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民小學午餐供應實施計畫附加說明
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小午餐供應實施計畫-112.6.16修訂-113220重新上傳到校網公告